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”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有记者问,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,提到了高污染、高收费,低污染、低收费,请介绍一下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机制。另外,如何设置差别化收费机制,能够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企业的污水减排?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对此表示,对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实行差别化政策,是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进一步完善的。主要针对的就是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精准施策,实行高污染、高收费,低污染、低收费,关键是要促进企业污水排放的预处理,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。具体来说,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的种类,比如污染物排放可能有COD(化学需氧量)、总磷、氨氮等一些指标,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,或环保信用评级,分类分档的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。
他称,《意见》要求各地可以因地制宜,这没有统一的要求,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设定哪一类污染源,设定不同的标准,实行不同的分类政策。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,多个污染物因子共同施策的加价标准。
他指出,对企业污水排放实行差别化政策,有些地方已经做了有益探索,有利于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,有利于改善污水处理水质,关键还能促进中水的利用。浙江嘉兴在2003年开始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,以嘉兴的例子和取得的成效给大家介绍。嘉兴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水环境遭到破坏的困境,2003年下半年开始,先对COD进行了差别化收费政策。2012年10月份开始又选择了PH值、悬浮物、总磷、氨氮四个污染物的因子进行了差别化政策。